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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CFZ027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地方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变更
项目编号:2017FCFZ0273
各投标人:
1、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第2条“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经营项目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招标文件初审指标第9项
9 |
餐饮服务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变更为
9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
3、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日下午17:30”。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9: 00 ”。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 9 : 00 ”。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安徽省长丰县地方税务局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