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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庐阳国投集团职工体检
原项目编号:2017LYFN020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庐阳国投集团职工体检(项目编号:2017LYFN0207)补充说明 经与采购人对接并确认,做以下内容补充说明: 1、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第3条“接待客户时间满四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至开标当日(2017年9月8日)须满四年。 2、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4)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辖区(不含四县一市) 外地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3条“服务期限”现确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先签署2017年的采购服务合同,2017年服务合同期内,中标人无违约行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2018年合同,续签合同单价不高于之前中标单价,续签仅限一次。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保留到百位数),期限至合同期满履约完成一次性无息退还。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