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277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2779)答疑公告如下: 如投标供应商曾发生食品案,且处于处罚公示期内,是否还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答:投标供应商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行政处罚不良记录。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