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农村道路、自然郢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GCZ376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农村道路、自然郢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农村道路、自然郢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GCZ3760)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40页企业荣誉评分项中“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1)荣获市级“优质服务企业”或“先进企业”或“先进单位”荣誉的得3分,…” 。 因在实际颁发荣誉时各种部门颁奖名称并没有统一,有的荣誉证书是“优质服务企业”或“先进企业”或“先进单位”,有的荣誉证书是“优秀企业”,是否“优秀企业”这种称谓应该同等得分?

答:是,同等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921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376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