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第三方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127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第三方监理服务答疑公告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127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能否明确?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 3、招标文件中评分项“项目组人员”的打分内容能否修改? 答:现修改为“项目成员15人,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名高级及以上(专业不限)工程师得1分,每提供一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得0.5分,每提供一名注册环保工程师得0.5分,每提供一名清洁生产审核师得0.5分,兼具多个证书的人员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其余不作修改; 4、招标文件中评分项“供应商资质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打分内容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供应商业绩为环评项目业绩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业绩”的打分内容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的打分内容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中评分项“投标供应商具有获得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或荣誉的”的打分内容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