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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文化旅游展区运营及设计搭建
原项目编号:2017FFCJ395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文化旅游展区
运营及设计搭建答疑公告
“十一届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文化旅游展区运营及设计搭建”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J3953)答疑公告如下:
问:请问 “服务团队”评审指标的备注栏中“社保获具体获取方式参见如下(任意一种方式均可)”的内容是否有误?
答:有误,修改为如下内容: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拟配备团队人员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4、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3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