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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一河一策及河湖长app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
原项目编号:2017FSCZ386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一河一策及河湖长app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答疑公告 “蜀山区一河一策及河湖长app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2017FSCZ3867)
答疑 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技术分“知识产权”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或河长制智能终端或河长联席会议相关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16分”。请问:(1)河长联席会议相关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是否与本次招标的“河湖长APP信息化”相关?是否可以修改?(2)“知识产权”评分分值是否可以调整?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要求“根据“一河一策”的分工方案和进度要求,制定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的相关模块设计,具备接入蜀山区河湖长 APP 的能力,以支撑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及 APP 终端中“一河一策”及“治河策略”数据库建设需求。”河长办是总河长领导下的跨部门协调组织,而河湖长信息化系统作为支撑各级河长工作的辅助工具,是有必要提供联席会议功能的,该功能可支持上下级河长之间的在线指挥、沟通,既可以满足河长在日常治河工作中的协调共同,又可以方便河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指挥。 (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知识产权一方面是为了证明投标供应商有开发相关产品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系统上线后的产权纠纷。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水资源、水生态与环境规划业绩(2)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业绩……”,请问上述评分项中水资源、水生态与环境规划业绩是否与本次招标的“一河一策”内容相关?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国家两办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同时,文件规定河长的职责为“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因此,一河一策是河长制推行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而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展和实现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故不予修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投标供应商经营情况”评分标准要求“2、投标供应商具有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在有效期内),具有 CMMI4(或以上)
认证证书得3分,具有CMMI3 认证证书得 1分,低于CMMI3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请问本次招标的“蜀山区一河一策及河湖长APP信息化实施方案编制”是否与具有CMMI认证证书内容相关?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在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要求“根据“一河一策”的分工方案和进度要求,制定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的相关模块设计,具备接入蜀山区河湖长 APP 的能力,以支撑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及 APP 终端中“一河一策”及“治河策略”数据库建设需求。”CMMI(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是一种对软件组织在定义、实施、度量、控制和改善其软件过程的实践中各个发展阶段的描述形成的标准,拥有一定的CMMI等级认证是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全定制化开发的能力、并对软件开发和维护进行过程监控和研究的能力的体现,也是投标供应商能够能够更好地实现本次招标相关内容(“提交部署一河一策管理的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河长手机 APP 和蜀山河长微信公众号”)的证明文件之一。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服务需求”要求:“3、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蜀山河长APP和蜀山河长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并上线运营,合同签订后50天在河长APP和蜀山河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一河一策””。请问:在没有对本次招标的“两河、两渠、一湖、一库”,编制范围及河道总长度42公里,总库容260万立方米,总水库面积约105万平方米的实地勘测下,“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蜀山河长APP和蜀山河长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并上线运营”的建设工期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此次招标分“一河一策”和“河长APP和微信公众号建设”两部分。一河一策部分要依赖前期的实地勘察、方案编写,因此要求中标后50天完成。而河长APP和微信公众号部分与实地勘察的工作无关,因此要求在中标后10天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等一河一策工作完成后,再完善河长APP和微信公众号中一河一策的相关内容。此外,安徽省河长办及相关安徽省市领导巡河过程中多次提出尽快开展群众参与的治水行动,并纳入本年度考核,这也是要求尽快完成河长APP和微信公众号建设部署的原因。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二、服务需求”要求:“(2)提交部署一河一策管理的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河长手机APP和蜀山河长微信公众号。”请问:运行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所需的运行环境即相关设备平台,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相关要求和已具备的硬件条件,上述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 答:上述内容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云平台并利用采购人现有机房进行运行,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部分内容。 6、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投标时无须报价,定价金额及合同金额为103.896万元。”请问:本项目为何采用定价招标?定价金额预算由哪几部分组成?工程量清单及软件硬件部分建设都包含哪些产品、品牌、型号?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定价内容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采购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预算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 (2)“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目前主要依靠省、市及省内县区的编制费用参照执行。本项目定价金额包含两部分:一河一策编制预算91万元,河长APP和微信公众号系统、终端设备费用12.896万元,上述金额合计103.896万元。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