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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工业企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0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重点工业企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服务变更公告

 “合肥市重点工业企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2017FFCZ4000 )变更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指标:

项目组

人员配备

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5人以上的得5分, 5人的得4分, 5人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

2201411日以来,上述人员具有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

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组其他成员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名单;

2)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具体格式可参见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3)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参与人员等,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4)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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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项目组

人员配备

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5人以上的得5分, 5人的得4分, 5人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

2201411日以来,上述人员具有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

3、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组其他成员每增加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名单;

2)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①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上述人员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

②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④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替代:

a、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b、医保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3)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参与人员等,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4)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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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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