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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师范附小四小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BCZ344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变更、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3440)变更、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食品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并同时附食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将承诺函及食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传至
“其他证明文件”节点中。承诺函格式参考如下: 致: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师范附小四小 我方承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食品经营项目过程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如中标后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须提供食品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资信分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项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工作人员具有下列资格证书: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中式烹调师)的,每配备1位得1分,满分为5分; (3)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须为同一项目连续服务时间)学校人数不少于3000人的食堂管理经验的,得3分; 厨师长具有5年以上(须为同一项目连续服务时间)学校人数不少于3000人的食堂管理经验的,得3分; 本项满分6分; (4)餐饮经营年限满5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为 3分,不足1年部分不计分。(以营业执照上成立的日期为准) 注:上述相关人员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外,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其中项目经理及厨师长工作经验证明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作年限及学校食堂人数,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为: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0-14分 四、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每提供一年度得一分,满分共计3分。”,请问每年财务报告内容繁杂,此处需要提供每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吗? 答:不必须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但提供的材料须能反映出财务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五、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 年11月8日17:30”,现延期到“2017年11月13日17:30”; 六、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 9: 30 ”,现延期到“2017年11月27日10:30”; 七、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八、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
三、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相关要求,请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相关章节中内容。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