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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瑶海社区世纪荣庭城市阅读空间布展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17ZXCZ4352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瑶海社区世纪荣庭城市阅读空间布展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答疑公告 新站高新区瑶海社区世纪荣庭城市阅读空间布展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7ZXCZ4352)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17年12月1日17:30”,现变更为“2017年12月6日17:30”。 2、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7年12月13日09:30”,现变更为“2017年12月19日09:30”。 3、本项目开标地点原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4、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项目拟派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图书馆行业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项目组成员参与过图书馆行业软件项目建设,提供相关证明,每提供一名项目组成员参与行业项目证明得0.5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不足10人不得分”要求。 答: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图书馆行业项目管理业绩或书店行业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项目组成员参与行业软件项目建设业绩或具有出版物发行员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相关证明得0.5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4分:不足10人不得分”。 5、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图书管理系统”要求。 答: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已确定,因此本项目招标更偏重于要求投标人具有后期运营管理能力,而图书管理系统是后期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所投自助借还机具有专利证书得1.5分”要求。 答:本次招标中所提及“自助借还机具有专利证书”并不是指定具体专利号的特定专利,而是指投标人所投商品必须具备专利证书即可,不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具有CMMI 3级或3级以上认证证书的得3分”要求。 答:在本项目对读者服务大数据分析系统、活动管理平台、微信服务大厅等服务管理软件提出了明确需求。投标人具备较强的软件管理、改进和开发能力,有助于后期运营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软件管理系统,更好发挥阅读空间的作用。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所投自助借还机、自助办证机、馆员工作站或RFID安全门设备具有图书馆的应用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得0.5分,满分3分”要求。 答:投标人所投“设备具有图书馆的项目业绩”可以说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硬件实施能力、熟悉图书馆硬件的实施应用场景,可以更好地为城市阅读空间中所涉及的硬件提供更好的支撑。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1.投标供应商2014年1月以来参与图书馆软硬件项目建设案例,且项目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与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案例得1分,最高得4分。2. 投标供应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所获软件著作权证书不少于10份得1分,超过10份每增加1份著作权得0.5分,最高加3分。满分4分。”要求。 答:软硬件项目建设案例、软硬件著作权数量等可以更好的说明投标人具有较深厚的软硬件研发水平、项目实施能力和后期运营的技术支撑能力。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建议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侧重运行方式及运营能力评审。 答: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已确定,招标文件也要求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因此本次招标更偏重于要求投标人具有后期运营管理能力,而软硬件技术能力是城市阅读空间后期运营重要指标,《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建设实施方案》对软硬件也提出明确要求。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