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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区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19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区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 答疑公告 “县区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4196)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本项目是硬件产品招标还是硬件+软件系统招标?建议分开招标。 答:采购需求“建设内容”中已明确列出“本项目包含系统软件建设和硬件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前端及后台两部分的系统建设是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两个有机组成体,为提高执法装备战斗力、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的目标,本项目建设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投移动执法终端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的要求能否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上述要求仅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并非作为投标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没有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本项目服务期限以采购需求为准还是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 答: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服务期限内容为准,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系统开发任务和系统试运行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内须完成对采购人的使用培训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改进调试工作,使之达到验收标准,并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4、如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答: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登陆进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招投标,下载并安装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即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4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