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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合肥高新区科学课程之机器人课程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GCZ347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合肥高新区科学课程之机器人课程服务答疑公告

2017年合肥高新区科学课程之机器人课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GCZ3474)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采购需求调整后本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细则的业绩中“1、投标供应商自201411日以来具有中学(或小学)机器人课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请问机器人产品业绩是否认可?业绩是否需要附中标查询网址,查询截图等信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业绩合同须反映出合同时间、项目内容等内容,如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评分细则的获奖情况与本项目不匹配,且获奖的证书一般都只有学校的名称,如何界定是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学校获奖?请问是否予以调整?

答:获奖情况调整如下:

投标供应商自201411日以来具有下列等级政府部门(或教育部门)委托(或举办)的中学(或小学)机器人竞赛中获得奖项:

1、区级,每个加1分;

2)市级,每个加2分;

3)省级,每个加3分;

4)国家级,每个加4分;

本项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同一系列不同级别竞赛不累计得分,以最高级别计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服务并获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4、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谈判响应表格式文件,是否自行制作格式?还是无需此项?

答:招标文件中无此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

5、请问前2次已流标的项目答疑公告是否对本次项目仍然有效?

答:无效。

6、采购需求的创新课程器材中创新课程机器人套装场地、巡线机器人场地,能否明确是什么比赛?

答:创新课程器材中创新课程机器人套装场地、巡线机器人场地为对应机器人套装的配套辅助产品,仅用于学校日常训练场地使用。

7、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中服务范围:五年级学生,200人。能否明确学校、班级数量,以及每班多少人?

答:共10个学校,每个学校1个班,每个班20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

附件:03-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