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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共合肥市委党校2018年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6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2018年物业管理项目

答疑公告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2018年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4634)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资信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人员”中(第39页),“2、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因国务院已经取消物业管理师资格及注册审批,建议删除此条。

答:现删除评分细则的资信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人员”中第2条“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资信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人员”中“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现变更为“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书的,得3分”;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的资信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人员”中“7、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管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得4分”,现变更为“6、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管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得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212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中共合肥市委党校2018年物业管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