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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职工就餐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BCZ456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职工就餐定点单位答疑和延期公告 “合肥市包公园管理处2018年度职工就餐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4566)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1、我单位公章已变更为芯片章,但是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电子章还是原公章,使用原电子章投标是否仍然有效? 答:如公司名称不变更仍有效,投标文件中应附公章变更情况说明。另建议及时更换新章,保持用章一致。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是否还要填写? 答:无需填写。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请问分公司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供应商业绩? 答:可以,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如何填写? 答: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服务内容为统一的午餐标准,详见第六章第二条第4款。单价一栏填写折扣后的报价,即20元/人乘以投标的折扣率。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是否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材料? 答: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第二条第2款中原为“供应商所提供就餐地点应位于以包公祠景区(芜湖路72号)为中心、步行距离1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内(以百度地图测量为准)”,现变更为“供应商所提供就餐地点应位于以包公祠景区(芜湖路72号)为中心、步行距离2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内(以百度地图测量为准)”。 7、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17:30”,现延期到“2017年12月19日17:30”。 8、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3日17:30”,现延期到“2017年12月20日17:30”。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