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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63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2017FFCZ4639)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表中:资信分“保安人员”评分标准要求 “除项目经理之外,其他保安人员具有: (1)大专及以上学历,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2)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3)电梯安全管理证书,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请问:该条是指其他保安中的一人具有相应证书还是指其余三人均需要具有相应证书? 答:除项目经理之外,其他保安人员只要满足招标文件本评审项的要求皆可得分,不限定某一保安人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