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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青秀书城和稻香书阁委托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SCZ4596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青秀书城和稻香书阁委托运营服务答疑公告 “蜀山区青秀书城和稻香书阁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SCZ4596)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及资信分的综合评审表中:资信分“主管人员”评分标准要求“拟配备的2名主管人员同时具有图书馆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请问能否修改为:“拟配备的2名主管人员同时具有图书馆专业或图书发行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答:可以修改,原“主管人员”评分标准现变更为: 主管人员 拟配备的2名主管人员同时具有图书馆专业(或图书发行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 主管人员名单; (2)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投标供应商为主管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①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 ②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④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替代: a、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b、医保证明材料 ⑤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0-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