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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JCZ446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FJCZ4469)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评分内容“业绩及履约反馈”中要求“1、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含在管),同一项目连续服务时间达到3年(含)的,得5分,3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满分10分”,如同一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逐年签订的,是否可以年限累计后得分? 答:可以。 2、我单位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荣誉的,是否可以得分? 答:可以。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业主单位获得卫生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本项内容及分值计入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审查评分内容“荣誉”项中,“荣誉”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