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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排管办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管养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768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排管办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管养 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排管办2018年排水设施日常管养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4768)答疑公告如下: 1、详细评审指标“投标供应商认证证书及荣誉”中规定具有“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或“优秀诚信会员单位”荣誉的,得3分。请问对上述荣誉颁发机构的级别有没有要求?提供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明材料能否得分? 答:(1) 对荣誉颁发机构的级别没有要求,即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即可。 (2)提供 “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明材料不予计分。 2、详细评审指标“拟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供应商业绩”指的是新建项目工程的市政道路监理业绩(或市政排水监理业绩),还是日常维修设施管养类的市政道路监理业绩(或市政排水监理业绩)? 答:“拟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供应商业绩”两处评审指标中所指的业绩均是日常维修设施管养类的市政道路监理业绩(或市政排水监理业绩)。 3、详细评审指标“履约反馈情况”中要求提供“履约反馈或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请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是否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答:如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监理业务手册”内容能够体现业主(即合同甲方)对履约情况表彰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可以作为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