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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板桥河和二十埠河等4条河道保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YCZ4608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板桥河和二十埠河等4条河道保洁服务答疑及变更公告 “瑶海区板桥河和二十埠河等4条河道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YCZ4608)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人员配备”变更为: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35周岁及以下):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级(高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同时符合上述三条要求的得9分,不满足一条的扣3分,本项满分9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的相应证书扫描件; (2)同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n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n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n 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n 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0-9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荣誉”中第3条变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4分(以最高奖项计,不累计计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荣誉”中第4条变更为“投标供应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行业突出贡献奖的,得2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管理体系认证”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网址: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