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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市政管养、绿化养护、环卫保洁”三位一体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YCZ467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市政管养、绿化养护、环卫保洁”三位一体服务项目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市政管养、绿化养护、环卫保洁”三位一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YCZ4672) 答疑变更 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业绩 1、投标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含在管):(6分) (1)单个合同年金额在5000万元/年及以上的,得6分; (2)单个合同年金额在3000万元/年(不含)-5000万元/年(不含)的,得4分; (3)单个合同年金额在2000万元/年(含)-3000万元/年(含)的,得2分; (4)单个合同年金额在2000万元/年以下的不得分。 上述业绩不累加计分,最高得6分(上述业绩中的合同年金额须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内容部分的年度金额)。 2、投标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多位一体服务项目业绩(含在管),且项目内容包含①环卫保洁②市政③绿化养护内容的:(10分) (1)包含①②③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此小项满分1分; (2)单个项目同时包含①②③中任意两项内容的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分: a.包含①②两项内容的得3分,且②的市政养护业绩(含在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额外加2分; b.包含①③两项内容的得3分,且③的绿化养护业绩(含在管)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额外加2分。此小项满分5分; (3)单个项目同时包含①②③三项服务内容的得6分;其中:②的市政养护业绩(含在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额外加2分;③的绿化养护业绩(含在管)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额外加2分。此小项满分10分。 注:(1)满分16分。上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绩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时间、项目金额、面积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 0-16分 现变更为: 业绩 1、投标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含在管):(6分) (1)单个合同年金额在3000万元/年及以上的,得6分; (2)单个合同年金额在2000万元/年(含)-3000万元/年(不含)的,得2分; (3)单个合同年金额在2000万元/年以下(不含)的不得分。 上述业绩不可以累加计分,最高得6分(上述业绩中的合同年金额须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内容部分的年度金额)。 2、投标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多位一体服务项目业绩(含在管),且项目内容包含①环卫保洁②市政③绿化养护内容的:(6分) (1)包含①②③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此小项满分1分; (2)单个合同同时包含①②③中任意两项内容的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分: a.包含①②两项内容的得2分,且②的市政养护业绩(含在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额外加1分; b.包含①③两项内容的得2分,且③的绿化养护业绩(含在管)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额外加1分。此小项满分3分; (3)单个合同同时包含①②③三项服务内容的得3分;其中:②的市政养护业绩(含在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额外加1.5分;③的绿化养护业绩(含在管)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额外加1.5分。此小项满分6分。 注:(1)满分12分。上述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绩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时间、项目金额、面积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 0-12分 投标供应商项目经验及用户反馈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承接过的项目规模情况、社会影响以及用户反馈等进行综合评审,优秀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需提供业绩合同、用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0-4分 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分项报价表”中,“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修改为“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税金=(A+B+C)*3.36%”修改为“税金=(A+B+C+D)*3.36%”,金额保持不变。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09:30。 4、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