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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居家养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KCZ462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答疑 公告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KCZ4626
) 答疑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核心团队”第2项评分标准要求为“2、专职财务管理人员2人(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人得 2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5分”
。 请问,上述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不限制最多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核心团队”第6项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医务人员相关证书以及近三个月(连续)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若投标供应商聘用已退休的医务人员,无法缴纳社保,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上述人员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3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