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防洪所泵站运行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86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防洪所泵站运行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2018年防洪所泵站运行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4860)答疑公告如下: 1、本次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合同中(二)、泵站运行管理服务要求所提及“中标供应商必须与其所派至采购人的运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等五险”,请问运行人员劳动合同与社保等五险是否必须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答复:是的。 2、本次项目资信证明中业绩项所涉及的“用户履约反馈证明”可否使用“运营业绩证明”替代。 答复:可以。但“运营业绩证明”中必须包含项目履约情况。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66223679,6622368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8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