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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
原项目编号:2018FGCZ006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2018FGCZ0064)答疑公告如下: 1、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中,中标通知书(带项目负责人名称)或者是报告书完成人员页是否可以用来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编制规划环评?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审核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或审核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中,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审核报告,其中审核报告指的是什么? 答:环保主管部门对规划环评文本的审查意见或环保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或批复意见。 3、正在做的规划环评是否可以当作业绩? 答:不可以。 4、公司原来是事业单位改制出来的,部分人员和公司名称有改变,但项目负责人还在现公司,负责人做过的项目是否可以当作业绩提供?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12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政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