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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合肥技师学院院区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FCZ023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院区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院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0231)答疑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投标供应商业绩”:“符合性审查业绩除外,自2013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已在履约的项目业绩),投标供应商具有下述业绩的:(1)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学校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2)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学校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请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投标供应商荣誉”中的第1条:“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被银行或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评为A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的,得2分”。请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综合实力”,请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综合实力”由原来的:

综合实力

1、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被税务管理部门评为“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3分;“B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2分,“C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如提供多个信用等级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信用等级为准。

2、自2014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

3、自2014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准),投标供应商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此项最多得4分,同一物业管理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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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综合实力

1、自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被税务管理部门评为“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3分;“B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如提供多个信用等级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信用等级为准。

2、自2014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

3、自20141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准),投标供应商所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此项最多得4分,同一物业管理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为准。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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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项目团队”,请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详审指标“项目团队”由原来的:

项目团队

1、拟配备项目经理具有:

1)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

2)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得2分;

3)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得2分;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得2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安保主管具有下述证书(安保主管只要满足招标文件本评审项的要求皆可得分,不限定某一安保主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退伍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人员名单;

2)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①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

②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替代:

a、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b、医保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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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项目团队

1、拟配备项目经理具有:

1)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

2)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得3分;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得2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安保主管具有下述证书(安保主管只要满足招标文件本评审项的要求皆可得分,不限定某一安保主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退伍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人员名单;

2)上述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①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

②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替代:

a、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b、医保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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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九、人员工资的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请问此项中的最低人员工资1520元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319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