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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2018年度创业培训软件合作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FCZ487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18年度创业培训软件合作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合肥市2018年度创业培训软件合作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7FFCZ487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服务场所”要求“2)租赁的服务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及产权证明”。因出租方未办理产权证(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同时提供由所在辖区街道社区委员会或所在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我公司租赁房屋产权情况的书面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请问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业绩承诺函”中需要填写“合同总金额”,我公司部分业绩无合同总金额,是否可以填写成“无”? 答:业绩“合同总金额”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投标业绩“合同总金额”无法统计或估算,可以填为“无”。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