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7FBCZ387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定点单位第2包答疑公告 “包河区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定点单位第2包:律师事务所库”项目(项目编号:2017FBCZ387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项目组团队成员中律师资格”中要求“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组团队成员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首席顾问律师执业10年及以上且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3家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得4分; ②服务团队主办律师执业7年以上且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3家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得4分”, 请问:(1)3家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否包括3家?(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否包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答:(1)包含3家;(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县处级及以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