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NCZ080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答疑公告(二)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NCZ0801)答疑公告(二)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中第3条能否修改为“3、自2014 年1月1日起,拟派任项目负责人所管医院物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得3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第1条能否修改为“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管医院物业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小区)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省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9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计分,按最高荣誉得分计算。”?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企业荣誉”中第3条能否修改为“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供应商服务期间,医院获文明卫生单位的荣誉得2 分,无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管理体系认证”中是否要求认证范围含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答:不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