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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
原项目编号:2018FACZ088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变更公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0886)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日常储备”项已经答疑变更为: 日常储备 基于安徽省省级医药储备为安徽省内地区性突发灾情、疫情、事故等事件时应急物资,要求及时性、便捷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其中任意1日)在安徽省境内仓库储备的日常药品及医疗器械合计金额不足3000万元的,得3分;30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 备注:(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企业计算机系统(EKP)中导出的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其中任意1日)的库存记录,以采购价计算金额的清单,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如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提供,采购人标后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不实,采购人将不予签订合同,并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 0-5分 其中的内容“备注:(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企业计算机系统(EKP)中导出的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其中任意1日)的库存记录,以采购价计算金额的清单,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如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现变更为“备注:(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企业计算机系统(ERP)中导出的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其中任意1日)的库存记录,以采购价计算金额的清单,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如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