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
原项目编号:2018FACZ088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变更延期公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医药储备”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0886)变更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医药储备资质”项的要求: 医药储备资质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为省级及以上药品储备单位的,得5分;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为市级药品储备单位的,得2分。 备注:(1)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不累计计分,以级别高的药品储备单位予以计分。 0-5分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覆盖能力”项的原要求为: 覆盖能力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与三级医院有配送药品业务的,每提供1家医院得1分,满分8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药品配送合同或者合作协议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医院的级别。 0-8分 现变更为: 覆盖能力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与三级医院有配送药品业务的,每提供1家医院得1分,满分10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药品配送合同或者合作协议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者合作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医院的级别。 0-10分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表”中“综合评价”项的原要求为: 综合评价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药储备业绩情况、获奖荣誉等方面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6-7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2-3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7分 现变更为: 综合评价 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药储备业绩情况、获奖荣誉等方面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9-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3-5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0-10分 二、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8日10:30”,现延期到“2018年4月13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