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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区属学校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JCZ062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经开区区属学校物业管理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合肥经开区区属学校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JCZ0624)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人荣誉的,得3分”,现变更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项目经理人荣誉的,得3分”。 二、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绿化管理人员具备高级绿化工证书的,得3分”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在管学校类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单位荣誉的,得5分” 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本项目评分办法中“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1)市级税务部门颁发的 A 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2分,共2分。(2)省级及以上税务部门颁发的 A 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现变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 A 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五、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 “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1)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共2分。(2)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的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本项目评分办法中“2014年1月1日以来,所管项目获得:(1)市级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称号,得1分,共1分。(2)省级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称号,得3分。本项满分3分。”,现变更为“2014年1月1日以来,所管项目获得:(1)市级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称号,得1分,共1分。(2)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称号,得3分。本项满分3分。”。 七、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项要求提供的“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现变更为“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八、中标供应商须在进场服务前提供业绩、人员证书、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便采购人核查,如有虚假,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4月27日9:30”; 十、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5号开标室。 十一、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