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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大楼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SCZ093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大楼物业服务答疑公告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编号:2018FSCZ093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投标供应商荣誉”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本条评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物业管理承接方案”、“投标供应商业绩”、“财务状况和企业实力”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物业管理承接方案”、“投标供应商业绩” 、“财务状况和企业实力”修改为:
物业管理承接方案 对本项目物业特点认识准确,能立足于业主协调各方主体,较好完成项目承接工作,制定的承接方案科学有效、可操作好、针对性强、完善合理、步骤清晰。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按5-10分酌情评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分 投标供应商业绩 一、除符合性审查的业绩外,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1、1.5万(含)平方米-2万(不含)平方米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 备注: 1.本项满分13分; 2.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服务面积、签订时间等内容的,须另附采购人单位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管项目业绩。 二、以上经评委会认可的业绩中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提供1个加1分,满分2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0-15分 财务状况和企业实力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评委会按1-3分综合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0-3分
3、请问本项目具体付款方式是什么?
答:采购人按季度支付中标供应商物业管理费,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15号前结清上季度费用。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4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