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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轨道交通委托抽检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080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轨道交通委托抽检服务答疑公告 “2018年轨道交通委托抽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0807)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是否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查询截图?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评分办法中关于“信用等级:2017年度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评估为A级及以上的,得4分;被评为A级以下的得1分。”请问国家质检总局的检验机构分类监管(由高往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中的Ⅰ类能否视为A级? 答:可以。凡被投标供应商所属行业(如:建设、交通、水利、质检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属于最高等级类别的,均可认定为A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