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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汽车租赁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J122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汽车租赁服务答疑及延期公告 2018年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编号:2018FFCJ1224)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的 “车辆状况”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的 “车辆状况”修改为:
车辆状况 1、所投车辆(四部轿车)均为2015年6月1日后购买车辆(时间以行驶证注册时间为准),车况良好,响应文件中能同时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车辆照片、车辆号牌照片的,每辆车全套资料得3分,满分 12 分。 2、承诺中标后购买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车辆的(四部轿车),得 10 分。 0-12分 根据所投车辆(或承诺中标后购买的车辆)的综合性能、车龄、公里数等,由评委综合评分,优秀:13<X≤17分;良好:10<X≤13分;一般:7≤X≤10分,注:X为各供应商本项得分。 7-17分 所投车辆保险情况或承诺中标后购买保险情况,四辆车同时满足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含)得1分;保额50万元(不含)-100万元(不含)得3分;保额100万元以上得 5 分(如四辆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同,则以保额最低的车辆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磋商文件中提供车辆保险单据扫描件(影印件或书面承诺。 0-5分
2、原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7日14:00”,现延期到“2018年05月02日10:30”;
3、磋商及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43号评标室。
4、现重新提供招标文件格式“报价表格式”、“最终承诺报价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附件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按本次新格式制作招标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延期公告0426.doc 附件:报价表格式.docx 附件:最终承诺报价表.docx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