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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办公楼2018年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FCZ112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办公楼2018年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办公楼2018年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112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打分项“投标供应商业绩”中要求“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绩”,请问此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针对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是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绩均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的业绩要求。 2、招标文件打分项“供应商实力及荣誉”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所管项目(含在管)获得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或“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的,每提供1个市级的得1分,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此项满分8分。同一物业管理项目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奖项为准”,请问此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