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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00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编号:2018FFCZ200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投标供应商荣誉”、“体系认证”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投标供应商荣誉”、“体系认证”评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应急预案”、“总体服务目标与思路”、“人员管理制度”、“企业业绩”、“保安队长”、“其他人员”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应急预案”、“总体服务目标与思路”、“人员管理制度”、“企业业绩”、“保安队长”、“其他人员”修改为: 总体服务目标与思路 是否有明确的服务目标、流程,工作思路切实可行。是否制定有针对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的安保方案,措施针对性强。12<优秀≤15,9<良好≤12,7<一般≤9,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由评委综合评审,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0-15分 人员管理制度 服务人员的教育(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培训(消防知识、文明礼貌、各类管理范)、日常管理、考核和奖惩等制度。12<优秀≤15,9<良好≤12,7<一般≤9,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由评委综合评审,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0-15分 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预案应结合项目的规模、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予以全面考虑,有日常专项行动、突发事件、安全保障、临时出勤等应急管理预案,具有可操作性。13<优秀≤16,10<良好≤13,7<一般≤10,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由评委综合评审,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0-16分 保安队长 本项目拟派保安队长: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安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0-4分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除保安队长外)中: 获得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或辅警类)荣誉或奖项的且具有保安员证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共5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保安员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保安队长”。 0-5分 企业业绩 1、除符合性审查的业绩外,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 2、除符合性审查的业绩外,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医院保安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 注: (1)第1.2项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须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正在履约的项目业绩。 (2)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供应商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及履约情况评价等)及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0-12分 3、请问本项目符合性审查是否有业绩要求? 答: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保安服务业绩(含在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1、具有保安师(保安员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得1 分;
2、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或辅警类)荣誉或奖项的,市级的得 1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以最高奖项计分,满分3分;
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拟派保安队长的资格证书、荣誉或奖项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