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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2020年园区排水设施管养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GCZ182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2020年园区排水设施管养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2018-2020年园区排水设施管养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8FGCZ1829)答疑公告如下: 1、本次招标文件中涉及:窨井设施日常巡查,电力、通讯、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检查井、阀门井及其井框、井盖等附属设施。请问本次项目为排水设施养护招标,此部分是否在本次项目范围内?如包含,可否提供相关窨井数量或位置资料? 答:(1)窨井设施日常巡查,电力、通讯、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检查井、阀门井及其井框、井盖等附属设施包含在在本次项目范围内。 (2)无法提供相关窨井数量或位置资料。 2、本次招标文件第1包含四座泵站,请问可否提供泵站资料? 答:可以提供泵站资料,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与原泵站管理单位进行移交。 3、请问可否提供本次项目范围内相关内涝点资料? 答:可以,提供高新区积涝点示意图(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标供应商下载)。 4、招标文件第65页,本次招标内容每包(第1包和第2包)包括:(4)排水泵站管理:雨水泵站,汛期(5月1日-9月30日)内按采购人要求随叫随到,全力做好运行前的准备、运行中的保障、运 行后的维护。主汛期(5月1日-9月30日)4人/天,非汛期2人/天(值班),各类机电设备清洗、检查、调试、紧固、复位、泵池 清淤、低压电气设备检修;污水泵站按2人/天(值班),各类机电设备清洗、检查、调试、紧固、复位、泵池清淤、低压电气设备检修。请明确电费和泵站大修更新是否属于采购人范畴,无须中标供应商承担? 答:泵站电费和大修更新无需中标供应商承担,但是中标供应商需要在泵站交接后一个月内对存在问题书面上报采购人统一维修更新。 5、招标文件第67页招标内容中对清淤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对采购人临时安排的新建拟接收雨水管道(含合流管道)、箱涵(含合流)、出水明沟(渠)及其附属设施(包
括检查井、雨水口、倒虹井、闸门井、出水口等)路由及质量进行检查”,请明确检查的标准、要求等?如产生相关费用是否计入本次项目成本? 答:检查的标准、要求参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计入本次项目项目成本,中标后不在另行计费。 6、招标文件第68页对窨井设施日常巡查的规定:“负责对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建成移交市政道路范围内窨井设施进行全天候巡查及应急处置”,请明确日常巡查中对井盖的应急处置内容是否包含井盖维修在内?公里数如有增加,增加公里数如何进行结算? 答:(1)不包含井盖维修; (2)增加的公里数产生的费用全部计入本次项目项目成本,中标后不在另行计费。 7、招标文件第68页对窨井设施日常巡查的规定:“对产权属于采购人病害窨井设施,中标供应商负责按高新区窨井处置中心及相关规定时限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维修。如出现产权属于采购人的窨井设施事故,中标供应商作为责任主体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所有赔偿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与第65页“(2)窨井设施日常巡查:窨井设施包括城管局市政管养道路(主、次干道及支路)范围内雨污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供水、
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检查井、阀门井及其井框、井盖等附属设施。”矛盾,请问可否明确巡查工作内容与责任范围? 答:巡查的工作内容是城管局市政管养道路范围内的所有井盖(雨污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供水、
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检查井、阀门井及其井框、井盖等附属设施),如果是雨污水井盖出现事故,中标供应商作为责任主体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所有赔偿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8、招标文件第71页“淤泥堆放场地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并书面向采购人汇报堆放场位置,留做备案。淤泥外运及处置必须执行合肥市政府令第 149 号《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环保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请问可否明确现有堆放场地? 答:堆放场地为高新区规定的垃圾堆放场地,待中标后给予指定。 9、招标文件第72页“日常巡查处置”(6):中标供应商在日常巡查或接获采购人指令后,发现各类窨井设施存在井盖破损、移位、丢失、井周破损、沉陷等病害,中标供应 商必须在第一时间对现场设置安全围挡,如窨井属采购人所有,应根据规定时限要求内对病害窨井设施进行修复;如窨井属其它产权责任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对现场设置安全围挡,同时将地点、现场状况上报高新区窨井应急处置中心,配合高新区窨井应急处置中心督促相关产权责任单位做好修复工作。请问本次维修内容是否包含井盖更换?井盖更换材料是否由采购人提供? 答:不包含井盖更换。 10、招标文件第72页“日常巡查处置(1)每包(第1包、第2包)中标供应商需组织专职巡视队伍,巡视人员4人,每日分2班,24小时巡查。”,其中“巡视人员4人,每日分2班,24 小时巡查。”,请问是否只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答:是。 11、本项目评分细则表中要求配置声纳一台,请问子公司购置声纳的可否计入母公司设备? 答:不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