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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教育戒治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071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教育戒治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教育戒治服务”(项目编号:2018FFCZ071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荣誉条件”要求的:教育类“培训先进单位”及人社类“培训先进单位”指的是什么? 答:教育类或人社类“培训先进单位”指的是在教育培训或人才培训过程中因培训效果好,受训人得到能力提升,供应商获得的具有地市级(包括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协会(学会)颁发“培训先进单位”的荣誉。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荣誉条件”提供所获奖项荣誉证书是否认可? 答: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