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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38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

“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38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34评分细则“为本项目库配备的注册造价师及专业技术力量”中要求“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下列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下述人数要求的:

13名工民建(或建筑、或装饰)专业工程师;

25名市政(包括市政或道路桥梁)(或公路、或水利、或环保、或电力)专业工程师;

32名安装(或给排水、或电气、或暖通)专业工程师”。

请问:

1)投标供应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造价师是否可以算作投标供应商人员?

答:可以。如中标,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专设的项目组人员必须常驻合肥,标后采购人将对人员常驻情况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将清退出库。

2)分公司人员正在办理转入总公司过程中,是否符合本项目注册造价师人员配备要求?如果符合要求是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答:分公司人员无需办理转入总公司。如中标,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专设的项目组人员必须常驻合肥,标后采购人将对人员常驻情况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将清退出库。

3)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师是否可以认可为注册造价师?

答:不予认可。

4)造价工程师有专业名称为“工程造价”的工程师职称,是否可以算作上述三类专业技术职称中的人员?

答: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可以认可为工民建(或市政或安装)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但同一人员(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多个专业工程师证书的)仅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5)交通运输、铁路专业、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是否属于市政类职称?

答:交通运输、铁路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专业均可以认可为市政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公路或水利专业工程师能否由公路造价师或水利造价师代替?

答:不可以。

7)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是否可以以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依据?

答: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类别以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8)退休返聘的注册造价师是否可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答:不予认可。

9)建筑经济师是否可以作为拟派专业工程师?我单位现有职称为“建筑经济中级”的注册造价师长期从事市政相关造价业务,可否提供该造价师的市政业绩证明来作为其满足市政专业工程师的依据?

答:不可以。

10)土建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工业自动化专业工程师是否可以认可为上述三种专业技术职称?如可以,应计作哪个专业?

答:土建专业工程师可计入工民建专业工程师;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可计入工民建类专业工程师;工业自动化专业工程师可计入安装类专业工程师。

2、由审计部门委托的同一个项目同时做跟进审计和价款审计,请问该业绩是否能认定为跟踪审计业绩?

答:不可以。

3、招标文件P37评分细则“获奖情况”中“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的,每项得2分。”

请明确上述要求中的“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是哪些部门?行业协会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吗?国家部委级颁发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称号奖项是否满足本项加分条件?

答:上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建设局)及同级别的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为造价行业类获奖。

4、招标文件P35评分细则“本地化服务能力”项,我单位租赁的是政府单位办公场所,无产权证,只有政府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能体现建筑面积的租赁合同,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要求?

答:可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须能体现建筑面积)以及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标后采购人可组织实地考察,并结合每年年终考评进行实地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清退出库。

5、招标文件P37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第12项中要求“时限、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定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工程造价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及定案表?因为有些项目的审计报告很厚并已装订成册,扫描出来不方便且扫描效果也不理想。

答:提供审计报告或定案表。

6、招标文件P36评分细则“2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结算审计项目,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此条能否修改为“2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或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机构)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结算审计项目,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

答:审计业绩以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或财政部门)委托的为准。

7、招标文件P37评分细则“党建情况”中要求“(1)投标供应商经批准设立中共党组织,党组织机构健全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立中共党组织的批准文件或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中共党组织或其他民主党派组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P37评分细则“党建情况”中要求“(1)投标供应商经批准设立中共党组织,党组织机构健全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立中共党组织的批准文件或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我公司是审计师事务所改制成为集团,现在集团分为会计师事务所和造价管理咨询公司两个子公司,两个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两个公司联合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我公司党员组织关系均转入该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为合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请问我公司提供合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出具的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造价管理咨询公司党支部为同一党组织的证明,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上级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投标供应商与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党组织,须能体现出投标供应商的党员同志不少于4人,且至少有一人为党支部委员;

2)投标供应商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须为同一人。

9招标文件P36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项要求“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请问:

1)“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指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还是指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如定点库等框架合同下的多个工程项目审计业绩是否重复计分?

2)定点库等框架合同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如何确定?

答:1)是指同一工程项目委托审计的业绩不重复计分。同一框架合同下的多个项目的审计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2)定点库等框架合同的时限和工程造价均以框架合同下的单个具体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定案表为准。

3)招标文件P36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项修改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投标供应商业绩(同一工程的审计业绩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1201511日以来承担过以下项目的审计业绩:

1)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建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2)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桥梁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3)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路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4)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5)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800万元的绿化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6)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800万元的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

注:本项与下述第23项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计分,以得分较高项计分。时限、工程造价以单个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定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报告(或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工程造价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12

2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结算审计项目,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

注:本项与第13项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计分,以得分较高项计分。时限、工程造价以单个工程项目的审计报告(或定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报告(或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工程造价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6

3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跟踪审计项目(含正在履约业绩),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

注:本项与上述第12项业绩,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得分较高项计分。时间、工程造价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中工程造价为准,须提供审计委托合同(或委托证明)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或工程造价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6

10、在招标文件第35-36页本地化服务能力中:“1、投标供应商在合肥区域内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基本分 3 分,每增加 100 平方米加 1 分(不足 100 平方米不加分),最高得 8 分。注: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应房产证明。房产证持有人或租赁合同承租方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请问:

1)我公司(合肥市本地企业)位于合肥市创新产业园二期J2楼,系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企业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业研发办公楼,现已交付使用,房屋产权归属于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租赁的J2C11层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可否以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开具的证明文件来证明;

2)(合肥市本地企业)合肥市区办公场所跟营业执照上地址不是同一个地方是否可以。

答:(1)可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须能体现建筑面积)以及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房租发票。标后采购人可组织实地考察,并结合每年年终考评进行实地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清退出库;(2)可以。

1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中“3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跟踪审计项目(含正在履约业绩),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

请问:与审计机关签订的框架协议的签订日期在2015年之前,实际项目委托时间是在201511日之后,提供该项目的业主委托证明是否可以作为跟踪审计业绩?

答:可以。业主证明必须体现项目施工时间为201511日以后,同时要提供工程主体施工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佐证。

1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中“(6)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800万元的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请问“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具体指哪些?交通信号与监控是否属于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答: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主要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网络信息服务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等;交通信号与监控安装项目属于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

1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第12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某市审计局未让我单位出具协审报告,请问提供某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定案表,能体现协审单位名称且有加盖审计局公章的审计结果汇总表)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

14、招标文件P35评分细则“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1、招标文件第35页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合肥区域内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00平方米加1分(不足100平方米不加分),最高得8分。建议办公场所的满分标准修改为办公场所面积500-600平方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第23项要求“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结算审计项目,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20151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跟踪审计项目(含正在履约业绩),每个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请问能否取消上述业绩中“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要求或修改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审计机关委托”的上述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获奖情况”中“(220151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政府审计工作中考核优秀或被通报表彰的,每项得2分。”请问能否取消或修改上述评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党建情况”中“(2)自201511日以来,设立的中共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等次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请问:

1)我司党支部隶属于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党委,该党委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等次,是否可以加分?

2)我公司所在的集团公司设立了党委且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是否满足得分要求?

答:(1)不可以;(2)不满足。

18、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本地化服务能力”中要求“房产证持有人或租赁合同承租方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请问我公司分公司签的租房合同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9、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党建情况”中“自201511日以来,设立的中共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及以上等次的,得2分。” 问:考核得良好打几分?

答:不得分。

20、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为本项目库配备的注册造价师及专业技术力量”中“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注册造价师同时具有下列专业技术职称,并满足下述人数要求的:

13名工民建(或建筑、或装饰)专业工程师;

25名市政(包括市政或道路桥梁)(或公路、或水利、或环保、或电力)专业工程师;

32名安装(或给排水、或电气、或暖通)专业工程师;

4)以上人员为本项目库专职审计人员,同一人员具有多个专业的工程师证书,不重复计分。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应补充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并及时报审计局备案。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9分,每多1名中级及以上上述专业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证书)加1分,最多加5分。”

请问具有水利造价师或公路造价师是否满足以上专业得分条件?经过国家考试取得的咨询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建筑、市政、公路专业是否满足上述专业工程师得分要求?

答:不满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类别以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21、投标供应商201511日以来承担过的审计业绩,满足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的市政道路桥梁类、公路类、水利类,除提供相应合同外,另提供清单控制价(审核)封面,是否可以按每项2分评分得分?

答:不可以。

2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的“(22015 1 1 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政府审计工作中考核优秀或被通报表彰的,每项得 2 分”,能否修改为:2015 1 1 日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政府审计工作中考核优秀或被通报表彰的,每项得 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关于“党建情况”项的评分,能否取消或修改为关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或企业信誉等级AAA评价证书”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的“1201511日以来承担过以下项目的审计业绩:(1)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建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2)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桥梁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3)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路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4)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类项目结算审计,加2分”,能否修改为“2015 1 1 日以来承担过以下项目的审计业绩:(1)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 5000 万元的房建类项目结算审计或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桥梁类项目结算审计或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公路类项目结算审计或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 5000 万元的水利类项目,每个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8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能否延长此项目的报名时间及答疑的截止时间?

答:不延长。

2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5号开标室。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2018FFCZ2380)5.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