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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瑶海区红光街道2018-2019年度安防队伍政府购买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YCZ184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瑶海区红光街道2018-2019年度安防队伍政府购买服务答疑及延期公告 “合肥瑶海区红光街道2018-2019年度安防队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YCZ1842)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分保安队长评分标准中“1、具有连续四年在同一个项目中担任保安队长的得 3 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具有连续四年不间断担任保安队长的得 3 分”。 2、招标文件第36页,技术分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中“3、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的,市级的得 2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5 分,以最高奖项计分,满分 5 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37页,资信分供应商业绩及履约评价评分标准中“1、投标供应商具有县区级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市级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满分 3 分;3、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10 分;4、上述业绩被所服务的县区级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 1分;被所服务的市级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 2 分;被所服务的省级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 4 分。满分 4 分,本项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1、投标供应商具有:(1)县区级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2)市级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3)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安保(或辅警)项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第(1)(2)(3)合计满分16分。2、上述业绩被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 4 分”。 4、招标文件第38页,资信分投标供应商荣誉评分标准中“1、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的一个得 5 分,满分 5 分;提供市级的一个得2 分;满分
2 分,本项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表彰函、表扬信、评价函均不计入加分)。2、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保安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市级的得 1分。本项以最高奖项计算,满分 3 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1、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类荣誉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的一个得 5 分,满分 5 分;提供市级的一个得2
分;满分 2 分,本项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表彰函、表扬信、评价函均不计入加分)。2、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保安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个得1分,满分 3 分”。 5、评分标准中队长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请问业主证明材料由业主单位具体使用保安部门出具并盖章是否可以加分? 答:可以。 6、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6月5日17:30”; 7、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6月6日17:30”; 8、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8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6月19日9:30”;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现变更为“3楼11号开标室”; 10、招标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