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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38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答疑公告(二) “合肥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380)答疑公告(二)如下: 问: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0项“社保证明格式要求”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请问上述“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是否应为“投标供应商人员”? 答:应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此条表述修改为: 30 社保证明格式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5、参与投标的大专院校,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2种证明替代: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