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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托管

原项目编号:2018FACZ281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托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托管”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281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一、项目内容”第2条经营范围中“第1包的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的基本大伙;第2包的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风味小吃。所有食堂严禁出售成品饮料、烟酒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请问第1包是否可以经营少量风味小吃(风味小吃经营窗口不超过食堂总经营面积的三分之一)?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第1包的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的基本大伙;第2包的食堂主要为学生提供风味小吃”,所以第1包的食堂不安排经营风味小吃。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15条表述本项目无须报价,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付款方式为“本项目为中标供应商出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标书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请问该怎么理解?

答:本项目实行零租金。“本项目为中标供应商出资”主要指的是中标供应商承诺对所经营食堂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添置设备及日常运营费用。采购人负责消防设施维护、维修及水电保障;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内排烟管道、墙面、地面、吊顶、所有设备、照明设施、明厨亮灶设备的维护、维修及门前三包(包括指定卫生责任区、卫生间的保洁、维护)。如投标文件未明确以上内容视同已响应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托管符合性审查表中第9项标书响应情况的指标要求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等是否可以调整?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托管符合性审查表中第9项标书响应情况的指标要求原为“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等”,现修改为“服务期限响应等”。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