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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及机动车收费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39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及机动车收费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安及机动车收费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39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5页评分标准“内部管理制度”项描述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根据投标供应商内部制度及关于本项目的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制度安排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可操作性强的,得4<F≤6;制度安排较好,较好反映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F≤4;制度安排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0<F≤2,没有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46页人员配备要求第2条“年龄在25—45岁的保安人员”,而第5条“安保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18—50周岁”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