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七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38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七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第1、2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七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第1、2包)”(项目编号:2018FFCZ238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项目经理”、“其他人员”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 “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修改为: 项目经理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或中式烹调师),得 3 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3分: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类荣誉奖项的; ②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食药监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自2014 年1月1日以来具有高中或高校食堂服务管理业绩,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须另附业主证明。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0-10分 其他人员 项目组成员具有下列证书: (1)具有食药监行政部门颁发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公共营养师证的,得2分 (3)厨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工种齐全且持证人员不少于5人,得基本分2分。 上述人员中厨师职业资格证为(满分6分): ② 二级及以上的,一人加2分,最多加4分。 ②三级的,一人加1分,最多加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项目经理”。 0-12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投标供应商荣誉”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单餐就餐人数规模在3000 人以上高中(或高校)食堂餐饮管理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 2 分。请问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餐就餐人数规模,提供业主开具的在校人数证明是否可以证明单餐就餐人数规模? 答:不可以。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餐就餐人数规模,需提供业主开具的单餐就餐人数规模的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6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