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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会养老等二项服务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2018FLCZ221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会养老等二项服务委托运营项目(二次)答疑及变更 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社会养老等二项服务委托运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18FLCZ2218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拟配置工作人员”其中第1项“项目主管1名”的第2条评分标准要求为:“(2)具有标准化助理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 请问上述要求是否可以删除?

答:删除该项评分标准要求。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的评分标准要求为:“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或公共)养老或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业绩的:(1)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2)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3)县(区)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目满分15分。”现变更为:“自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或公共)养老或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业绩的:(1)县(区)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2)乡镇(街道)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目满分16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相关荣誉”评分标准要求为:“自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承担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或公共)养老或青少年活动服务项目获得:(1)县(区)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的,得1分;(2)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的,得3分;(3)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的,得4分;(4)国务院颁发的荣誉的,得5分;(5)市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的,得2分;(6)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的,得3分;(7)国家部(或委、办)颁发的荣誉的,得4分。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分,本项满分7分。”请问,上述评分标准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该项评审指标。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机构管理能力”的评分标准要求为:“1、根据投标供应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情况:即具备服务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管理与评估、财务管理与评估、员工招募、管理与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5-6分;(2)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3-4分;(3)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初步符合要求的,得1-2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具有标准化的服务规范、质量监督管理和回访制度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专业服务方法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5-6分;(2)专业服务方法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3-4分;(3)专业服务方法初步符合要求的,得1-2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1、根据投标供应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情况:即具备服务流程、岗位职责、服务管理与评估、财务管理与评估、员工招募、管理与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8-9分;(2)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5-7分;(3)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初步符合要求的,得3-4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具有标准化的服务规范、质量监督管理和回访制度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专业服务方法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8-9分;(2)专业服务方法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5-7分;(3)专业服务方法初步符合要求的,得3-4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分值范围“0-12分”现变更为:分值范围“0-18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合理性”的评分标准要求为:“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详细健全的财务使用计划,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项目经费中用于各项目服务开展经费的比例合理,机构员工工资水平比较具有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财务使用计划详细健全,科学合理,精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5-6分;(2)财务使用计划较为贴合项目实际,具有一定科学合理性的,得3-4分;(3)财务使用计划一般,与实际结合不够的,得1-2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详细健全的财务使用计划,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项目经费中用于各项目服务开展经费的比例合理,机构员工工资水平比较具有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财务使用计划详细健全,科学合理,精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8-9分;(2)财务使用计划较为贴合项目实际,具有一定科学合理性的,得5-7分;(3)财务使用计划一般,与实际结合不够的,得3-4分;较差和未提供的不得分。”;分值范围“0-6分”现变更为:分值范围“0-9分”。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