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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合肥学院教工餐厅、学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FCZ297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合肥学院教工餐厅、学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2018年合肥学院教工餐厅、学生食堂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297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中“1、2015年9月30日之前签订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连续经营且还在管理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2、2013年9月30日之前签订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连续经营且还在管理的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为15分;3、2011年9月30日之前签订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连续经营且还在管理的项目业绩得4分,满分为20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1、连续3年经营管理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2、连续5年经营管理的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为15分;3、连续7年经营管理的项目业绩得4分,满分为20分”。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详细评审中“投标供应商获奖情况”评分标准中“1、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1、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或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后勤分会)颁发的“全国高校后勤服务优秀企业”或“全国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 3、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可以不提供,只要电子投标文件可以正常上传即可。 4、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合同总金额”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可以不填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