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七里塘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FXCZ280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七里塘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新站高新区七里塘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和青少年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18FXCZ280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企业业绩”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评分办法中“企业业绩”修改为: 企业业绩 1、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社区养老或青少年服务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5分;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的其它社区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分; 本项满分 15 分,同一项目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或者协议、批复及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同一项目签订多年服务合同(或协议、批复、具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的)只算一个业绩。如就同一项目与相互间具有管辖与被管辖关系的不同级别政府机构签订多份合同的,得分不累加,以与最高级别政府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上述仅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要求的业绩中,业主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主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0-20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供应商专业人才资质”、“企业荣誉”的评分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做修改,按招标文执行。 3、请问第四章评分办法中 “企业荣誉”是否是指供应商荣誉?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