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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河道巡查管养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GCZ232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河道巡查管养服务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河道巡查管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GCZ2320)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评分项“项目管理人员”中第2条“拟任项目经理助理: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评分项“拟配置车辆情况”中第2条变更为“湿扫车(核定载质量≥6000KG):1.4分/台,最高得7分”; 3、评分项“拟配置车辆情况”中第3条“垃圾清运压缩车:1分/台,最高得3分”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65元变更为“3396.35元”,社会保险费用“870.135元/月*人”变更为“962.582元/月*人”,政策性费用及预留金测算变更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42 1520 12 766080 B 社会保险 42 962.582 12 485141.32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6812.8 小计(A+B+C) 1278034.128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85883.8934 E 预留金 75000 总计(A+B+C+D+E)(递增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438918.03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42 1520 12 766080 B 社会保险 42 962.582 12 485141.328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26812.8 小计(A+B+C) 1278034.128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42941.9467 E 预留金 75000 总计(A+B+C+D+E)(递增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395976.08 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