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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宁中心范围内监管偷倒垃圾等专项违法行为监管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GCZ317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宁中心范围内监管偷倒垃圾等专项违法行为监管服务项目 答疑及变更 公告 “长宁中心范围内监管偷倒垃圾等专项违法行为监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GCZ3176 ) 答疑及变更 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项目负责人”其中第1条的评分标准要求为:“(1)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得2分”现变更为:“(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得2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指标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 其中第2条的评分标准要求为:“2、上述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业绩中: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市容管理劳务类的,每提供一个另加1分,最多得5分。”现变更为:“2、上述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业绩中: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市容管理劳务类(包括提供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或文明劝导或其他市容管理等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另加2分,最多得5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请问,项目名称为“长宁中心范围内监管偷倒垃圾等专项违法行为监管服务”的投标保证金账号在哪里能看到? 答:详见本项目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