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8FFCZ334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答疑和延期公告 “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8FFCZ3349)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一、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17日09:30”,现延期到“2018年08月27日10:30”; 二、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三、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网络安全”中“三网隔离:数字档案馆分局域网、政务网和互联网部署;局域网单独组网,与政务网和互联网物理隔离,以确保涉密信息安全”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非涉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肥市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另有要求)。 四、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应用、数据库服务器”标注“★”号参数和“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商三年免费服务承诺书加盖原厂公章”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应用、数据库服务器”中“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应用、数据库服务器”中“硬盘:3块300GB 3.5寸15000转热插拔SAS硬盘;标配8个3.5寸热插拔SAS/SATA硬盘本次必须使用大盘方便后期大容量硬盘扩容”,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本项目“应用、数据库服务器”设置“★”号参数是体现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参数,设备参数根据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设置,并经合肥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需求论证,不具排他性。 五、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磁盘阵列”标注“★”号参数和“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和保修服务承诺函”是否可以修改? 答:1、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磁盘阵列”中原为“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和保修服务承诺函”,现修改为“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保修服务承诺函”; 2、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磁盘阵列”中原为“本次主机单盘柜48盘位,为防止故障点增多和读写速度受影响本次不允许使用扩展柜形式凑齐48盘位”,现修改为“为后期虚拟化升级到超融合架构预留空间,本项目主机单盘柜不少于48盘位”。 3、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磁盘阵列”设置“★”号参数是体现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参数,设备参数根据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设置,并经合肥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需求论证,不具排他性。 六、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虚拟化软件”标注“★”号参数和“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原厂授权承诺函”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虚拟化软件”中“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虚拟化软件”设置“★”号参数是体现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参数,设备参数根据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设置,并经合肥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需求论证,不具排他性。 七、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光盘库”标注“★”号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标注“★”号参数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和馆藏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调研综合情况设置;并未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不存在排他性。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采购人未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八、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核心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和“48口接入交换机”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采购人未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九、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量子VPN”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量子VPN(量子安全加密路由器)的相关参数是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标准、业务安全要求以及设备性能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完全符合招标规定。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 十、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和“漏洞扫描”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防火墙”中非“★”号参数中的相关截图证明; 2、同时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漏洞扫描”中第1条“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主发现的CNNVD安全漏洞列表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要求数量不少于20个”,第3条“应支持Ping、HTTP、GET请求等网站安全监控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第4条“支持Wlan设备安全配置核查,包括:邦讯、H3C、中兴、国人、思科、傲天、华为、大唐;在建立核查任务时支持从“资产库获取、IP段添加、Excel导入”方式添加核查设备。(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第5条“支持对数据库和中间件设备安装路径自动探测功能。(提供截图证明);密码文件读取:系统提供密码文件模版下载功能,在建立核查任务时提供导入功能,系统读取设备信息后保存在内存中,在任务执行完毕后销毁,做到一次性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 3、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安全审计”的技术参数中原为“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商授权和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现修改为“供货前需向采购人提供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入侵检测”的技术参数中原为“供货前需向采购提供原厂商针对于本项目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现修改为“供货前需向采购提供原厂商针对于本项目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漏洞扫描”的技术参数中原为“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原厂授权和原厂质保涵”,现修改为“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原厂质保函”。 4、其他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对标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标准,对系统安全性要求较高,故对此次采购设备的处理性能、功能及其稳定性方面有较高的要求,本次采购的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漏洞扫描中设置“★”号参数是体现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参数,参数根据采购人建设需求设置,并经合肥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需求论证,“★”号参数描述清楚,均为业务系统需求。 十一、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UPS和电池”、“馆库环境监测报警设备”、“音视频采编发系统(非线编)”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UPS和电池”作为重要的供电设备,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分值设置合理。且UPS和蓄电池市场主流电源品牌都具备相关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证书,证书不具排他性。采购人需要经过检测检验的正规厂家产品,不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情况,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 2、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馆库环境监测报警设备”中“数据库要求:系统应采用通用数据库,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并且数据库大小无限制,需支持三种以上类型数据库”和“双机热备要求监控管理系统平台须采用双机热备机制,分为管理服务器主机、备机。当主机出现故障时,可以由备机快速自动接替主机任务,在不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保证系统能持续提供服务,以保障系统的稳定性”的“★”号要求。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馆库环境监测报警设备”中技术参数以保证对馆库环境做监测和警示,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 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1基础设施”中“音视频采编发系统(非线编)”技术参数为采购人对该产品的基本需求,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 十二、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2系统及工具软件”中“备份软件”的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2系统及工具软件”中“备份软件”中“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原厂质保授权原件(加盖原厂商公章)和原厂产品授权原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其他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2.3.2系统及工具软件”中“备份软件”的技术参数是根据项目建设涉及业务系统、网络环境、主机环境、数据重要性提出的基本需求设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该项要求的品牌不少于3家。 十三、除以上技术参数外,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其他标“★”号技术参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号参数,是体现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参数,设备参数根据采购人项目建设需求设置,并经合肥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需求论证,不具排他性。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所投软件、硬件产品参数及要求标“★”号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仅作为评分项。 十四、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中“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大数据企业”证书的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中原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大数据企业”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现修改为“通过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大数据企业认定(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的得2分”。 十五、关于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能力”中“项目团队人员具有ITSS服务工程师培训证书的,得1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第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具体评分细则中“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能力”中原为“项目团队人员具有ITSS服务工程师培训证书的,得1分”,现修改为“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IT服务工程师证书,得1分”。 十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