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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景区环境管理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FLCZ342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景区环境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景区环境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FLCZ3429)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7页评标办法“企业实力”中要求的“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年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乡镇清扫保洁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3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年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清扫保洁(或包含清扫保洁)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3分”。 2、招标文件第37页评标办法“企业实力”中要求的“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单位(或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市容(或环卫)管理考评成绩排名中,每获得一次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单位(或项目)在县(区)级及以上市容(或环卫)管理考评成绩排名中,每获得一次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3、招标文件第39页评标办法“车辆配备要求”修改为: 车辆配备 要求 1、投标供应商提供核载8吨及以上洒水车,得1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核载8吨及以上湿扫车,得1分。 3、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台垃圾清运压缩车,得1分,最多可得2分。 4、投标供应商提供油污清洗车,得1分。 注: 1、拟配备的车辆出厂时间和购置时间不得早于 2015年 1 月,同时行驶证上车辆注册日期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需求,不予计分; 2、须同时提供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车辆概貌照片。 0-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